1.按委支付利息和到期归还本金的会计分录
借入款项
DR 银行存款 1200万
CR 短期借款 1200万
1月31日 2月28日 4月30日 5月31日 7月31日 8月31日 按月预提利息
DR 财务费用 1200万*6%/12
CR 应付利息 1200万*6%/12
3月31日 6月30日 9月30日 按季支付利息
DR 应付利息 1200万*6%/12*2
财务费用 1200万*6%/12
CR 银行存款 1200万*6%/12*3
10月1日到期归还本金
DR 短期借款 1200万
CR 银行存款 1200万
2.本金和利息一起归还的借款怎么记账
款本金和借款利息的会计处理
借款利息账务处理:、:
(1)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是按期支付的(按季 按半年),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,并且数额较大的,可以采用预提的办法,按月预提计入费用。
预提时,按预计应计入费用的借款利息,借记"财务费用"账户,贷记"预提费用"账户;实际支付月份,按照已经预提的利息金额,借记"预提费用"账户,按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与预提数的差额(尚未提取的部分),借记"财务费用"账户,按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,贷记"银行存款"账户.
(2)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,,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,但是数额不大的,可以不采用预提的方法。而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,直接计入当期损益,借记"财务费用"账户,贷记"银行存款"或"现金"账户。
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及借入外汇贷款的外币折合差额,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虽已交付使用,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,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,借记"在建工程"账户,贷记"长期借款"账户。
竣工决算以后在规定的还款期内发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币折合差额,计入当期损益,借记"财务费用"账户,贷记"长期借款"账户。
扩展资料:
相关例子应用
[例]某公司于2009年1月1日从中国工商银行借款lOO万元,期限3年用于建造一个厂房,年利率12%,该厂房第2年末完工并投入使用(为简化起见,这里采用单利计算利息)。
(1)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:
借款时
借:银行存款 1000000
贷:长期借款 1000000
第一年末计算应计利息=1000000*12%=120000(元)
第二年末计算应计利息=1000000*12%=120000(元)
前两年年末应计利息的会计分录如下:
借:在建工程 120000
贷:长期借款 120000
第三年由于工程已经完工,长期借款利息按月计算,并计人当期损益:
借:财务费用 10000
贷:长期借款 10000
第三年末归还本息时:
借:长期借款 1360000
贷:银行存款 1360000
3.按委支付利息和到期归还本金的会计分录
借入款项 DR 银行存款 1200万 CR 短期借款 1200万1月31日 2月28日 4月30日 5月31日 7月31日 8月31日 按月预提利息DR 财务费用 1200万*6%/12 CR 应付利息 1200万*6%/123月31日 6月30日 9月30日 按季支付利息 DR 应付利息 1200万*6%/12*2 财务费用 1200万*6%/12 CR 银行存款 1200万*6%/12*310月1日到期归还本金 DR 短期借款 1200万 CR 银行存款 1200万。
4.归还借款会计分录
1、借入时:
借:银行存款
贷:其他应付款/短期借款
2、按期计提利息时
借:财务费用
贷:应付利息
3、支付利息时:
借:应付利息
贷:银行存款
应交税费——应交营业税(代扣代缴)
——应交个人所得税
4、上交税款时:
借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营业税(代扣代缴)
——应交个人所得税
贷:银行存款
5、归还本金时
借:其他应付款/短期借款
贷:银行存款
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,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。
扩展资料:
企业短期银行借款的种类很多,一般包括以下几类:
(1)生产周转借款;
(2)流动资金借款;
(3)结算借款;
(4)卖方信贷;
(5)临时借款;
(6)票据贴现借款。
这些借款方式下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一致的,主要包括借入时、利息提取及支付、偿还本金三个环节的处理。 企业所发生的短期借款业务,应设置“短期借款”科目。
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取得的借款本金,借方登记借款本金的偿还,期末贷方余额表示期末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,列示在资产负债表负债方的流动负债项下。
该科目应按照债权人和短期借款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,进行明细分类核算。对短期借款利息,应设置“财务费用”科目。
该科目的借方登记利息费用的发生,贷方登记期末结转至“本年利润”科目的金额。短期银行借款的目的一般是为了弥补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的不足,属于企业流动负债。
因此,其利息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。如果企业的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,或者短期银行借款的利息数额不大时。
根据会计上的重要性原则,可以于实际支付时,或者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,直接计入“财务费用”科目。
如果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季支付的,或者是在借款到期时连本金一起归还,并且利息数额较大的,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盈亏,应按照预提的方法,按月预提,计入损益。
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-短期借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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