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计提福利费会计分录怎么做
计提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分录如下:
对于不同的职工类型,计提职工福利费应计入不同的科目:
1、如果是企业中为生产产品服务的人员:
借:生产成本
贷:应付职工薪酬---职工福利
2、如果是企业行政管理人员:
借:管理费用
贷:应付职工薪酬---职工福利
3、如果是企业销售部门人员:
借:销售费用
贷:应付职工薪酬---职工福利
扩展资料:
《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——职工薪酬》应用指南规定:“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,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,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。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,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;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,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。”
原来工资总额的14%属于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,不属于财政部规定的企业计提比例(会计处理应遵循财政部的有关规定)。因此,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提比例的情况。
在新准则下,如果有明确的职工福利计划,即有明确的金额和明确的支付对象范围,(例如公司有成文的福利计划,并通过《员工手册》等方式传达到各相关员工)则可以计提应付福利费。关键还是在于福利费的余额是否符合负债的定义。
以前那种提而不用的福利费是不符合负债定义的,新准则下不应继续,即应付福利费不存在余额。
参考资料:搜狗百科-职工福利费
2.福利费如何做分录
实际发生时福利费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。月末应分配到管理费用中。
(一)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%提取,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,医护人员工资,医务经费,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,职工生活困难补助,职工浴室,理发室,幼儿园,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。
(二)企业计提福利费的会计分录为:
(1)发生福利费支出时
借:应付职工薪酬--职工福利费
贷:现金等
(2)月末,分配时
借:管理费用--福利费
贷:应付职工薪酬-职工福利费
(3)结转损益时
借:本年利润
贷:管理费用-福利费
在税法中职工福利费可按规定扣除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%。
3.计提福利费会计分录怎么
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,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的部分准予扣除。
所以职工福利费不计提,可以按实列支,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的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。支付职工福利费应该纳入工资薪金总额核算。
1、支付福利费时;借:应付职工薪酬-福利费贷: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2、计提应付职工薪酬时;借:管理费用-福利费(或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或销售费用,按支付企业不同部门员工福利费,记入相关费用)贷:应付职工薪酬-福利费 ###福利费不用结转。
4.新会计准则里关于福利费计提是怎么规定的
根据修订后的《企业财务通则》(2006)的有关规定及要求,2007年1月1日起,长期以来企业实行的按工资总额14%计提职工福利费的制度,被明确取消了。
结合通则中的其他规定,意味着:1、企业依法为职工支付的医疗保险费,明确可以计入企业成本费用中;2、除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福利性费用,由企业自主决定提取福利费或是据实列支。可以说,修订后的财务通则,赋予了企业更大的自主权。
对于企业原有的福利费余额,无需进行调整,可继续使用。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(2006)的有关规定,对于“应付福利费”,明确指出属于职工薪酬,在会计处理上采用先提取后使用的方法,提取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确定。
年末,如果当年提取的福利费大于支用数的,应予冲回,反之,应当补提,同时,修订次年度福利费的提取比例。需要指出的是,目前,除上市公司及部分企业(主要是部分国企)以外,绝大多数的企业仍旧执行的是原企业会计准则(制度)(2005前),因此,新准则的规定不适用这些企业,但个人认为,对于福利费的会计处理方法(但不包括会计科目适用!),该些企业可予借鉴。
(另外,该些企业最终也将执行新的准则)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(2006)和修订后的《企业财务通则》(2006)发布后,到目前为止,税务处理方面尚未对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作出补充规定。因此,建议仍执行原企业会计准则(制度)(2005前)的企业,继续按照工资总额的14%提取福利费,相关会计处理除医疗保险费以外保持不变。
待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有新的、明确的文件出台后,再按其执行。至于题中提到的所谓“即期奖励”问题,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(2006)没有“销售提成列入管理费用”的规定,即企业向职工发放的“销售提成”、“加班费”、“奖金”等仍均属职工工资薪酬,构成企业的工资总额。
5.按工资总额14%计提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写
按工资总额14%计提职工福利费的原则是“谁收益算在谁的头上”,因此计提福利费的会计分录为:
借:生产成本
制造费用
管理费用
销售费用
贷:应付职工薪酬-福利费
如果是生产工人,计提福利记为生产成本;如果是车间管理者,计提福利费记入制造费用;如果是管理人员,计提福利费则是管理费用,如果是销售工人计提福利费记为销售费用。
扩展资料:
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、奖金、津贴等,借记"应付职工薪酬",贷记“银行存款”、“库存现金”等科目。
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(代垫的家属药费、个人所得税等), 借记本科目,贷记“其他应收款”、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个人所得税”等科目。
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,借记本科目,贷记“银行存款”、“库存现金”科目。
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,借记本科目,贷记“银行存款”等科目。
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,借记本科目,贷记“银行存款”科目。
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,借记本科目,贷记“银行存款”、“库存现金”等科目。
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-应付职工薪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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