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关于出借包装物的会计分录问题?
出租包装物有租金,出借包装物没有租金1、出租、出借包装物,在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,应结转成本,借记“其他业务支出”科目(出租包装物),借记“营业费用”科目(出借包装物),贷记本科目。
出租、出借包装物金额较大的可通过“待摊费用”或“长期待摊费用”科目分次摊销。 以后收回已使用过的出租、出借包装物,应加强实物管理,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。
2、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,借记“现金”、“银行存款”等科目,贷记“其他业务收入”等科目。3、收到出租、出借包装物的押金,借记“现金”、“银行存款”等科目,贷记“其他应付款”科目,退回押金作相反会计分录。
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,按没收的押金,借记“其他应付款”科目,按应交的增值税,贷记“应交税金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”科目,按其差额,贷记“其他业务收入”科目。这部分没收的押金收入应交的消费税等税费,计入其他业务支出,借记“其他业务支出”科目,贷记“应交税金——应交消费税”等科目;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加收的押金,应转作“营业外收入”处理,企业应按加收的押金,借记“其他应付款”科目,按应交的增值税、消费税等税费,贷记“应交税金”等科目,按其差额,贷记“营业外收入——逾期包装物押金没收收入”科目。
4、出租、出借的包装物,不能使用而报废时,按其残料价值,借记“原材料”等科目,贷记“其他业务支出”(出租包装物)、“营业费用”(出借包装物)等科目。 。
2.出借包装物的会计核算是什么呢?
出借包装物的会计核算: 出借包装物是企业为了销售产品,以出借方式无偿提供给购货单位暂时使用的包装物,但要收取一定的押金。
包装物在出借期间,其价值损耗和发生的修理费用,都是为销售产品而发生的,应记作企业的“营业费用”。出借包装物发出、收回及退还押金与出租核算相同,但对于逾期未退回包装物没收的押金,应记作企业的“营业外收入”。
出借包装物报废,对其残料价值,应冲减企业“营业费用”,借记“现金”或“银行存款”,贷记“营业费用”。出借包装物若采用五五摊销法摊销其价值,其核算方法与出租包装物的核算方法基本相同,在此不再赘述。
3.出租包装物时的会计分录应如何做呢
出租、出借包装物,在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,应结转成本, 借记"其他业务支出"科目(出租包装物),借记"营业费用"科目(出借包装物),贷记本科目。
出租、出借包装物金额较大的可通过"待摊费用"或"长期待摊费用"科目分次摊销。以后收回已使用过的出租、出借包装物,应加强实物管理,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。
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,借记"现金"、"银行存款"等科目,贷记"其他业务收入"、"应交税金--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"科目。 收到出租、出借包装物的押金,借记"现金"、"银行存款"等科目,贷记"其他应付款"科目,退回押金作相反会计分录。
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,借记"其他应付款"科目,贷记"其他业务收入"科目。这部分没收的押金收入应交的增值税、消费税等税费,计入其他业务支出,借记"其他业务支出"科目,贷记"应交税金"等科目; 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加收的押金,应转作"营业外收入"处理,借记"其他应付款"科目,按应交的增值税、消费税等税费,贷记"应交税金"科目,按其差额,贷记"营业外收入"科目。
出租、出借的包装物,不能使用而报废时,按其残料价值,借记"原材料"等科目,贷记"其他业务支出"(出租包装物)、"营业费用"(出借包装物)等科目。 。
4.关于包装物的会计分录
我不知道您看的是什么书籍,可能是盗版的。
关于包装物出租出借的账务处理如下;
1、出租的包装物,借记“其他业务成本”,贷记“周转材料--包装物”,收到包装物的租金,借记“库存现金”等,贷记“其他业务收入”。
2、出借的包装物,借记“销售费用”,贷记“周转材料--包装物”。
因此,依题意,
1)如果是包装物出租。
借:其他业务成本1980
借:材料成本差异20
贷:周转材料-包装物2000
2)如果是包装物出借
借:销售费用1980
借:材料成本差异20
贷:周转材料-包装物2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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